关于征集豆油等8个品种期货做市商的公告
为促进相关品种期货合约连续活跃,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征集豆油、棕榈油、黄大豆1号、焦煤、焦炭、玉米淀粉、鸡蛋和粳米期货做市商,有意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做市商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技术系统;
(六)参与交易所期权做市交易或2020年6月11日前报备参加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大商所发〔2019〕562号);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做市商申请材料
2020年5月已向交易所提交做市商申请材料且无补充更新的,仅需提交以下第(一)项申请材料,其余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全部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做市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做市负责人、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开发运维岗主要人员须另附详细个人简历);
(五)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中必须包括交割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交割风险管理包括避免交割的措施、化解交割风险的措施或交割能力,如具备相关资质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做市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附件3);
(七)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附件4);
(八)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为国内期货、期权交易做市提供流动性等情况);
(九)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附件5,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的复印件)。
三、征集数量与评审标准
豆油、棕榈油、焦煤、焦炭、玉米淀粉和粳米期货分别征集不超过15家做市商,黄大豆1号和鸡蛋期货分别征集不超过5家做市商。本次评审以申请单位参与交易所期货做市、做市商实盘选拔活动和期权做市情况作为评审指标,分别赋予不同权重,根据申请单位参与品种排名及相应权重综合计算加权得分,并按照申请单位得分及申请意向等相关情况确定做市商名单。在排名计算时,做市评价时间为2020年1月1日-5月31日,实盘活动评价时间为2020年3月1日-5月31日。
不满足做市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评审。根据需要交易所可以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材料的形式提交,附件1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的所有材料(附件5除外)均需加盖做市商申请单位公章,附件5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提交。交易所可以要求补充纸质材料;
(二)材料顺序以上述编号为准,并附上材料清单;
(三)材料提交方式:电子材料打包发至交易所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XXXX(申请单位全称)做市商申请材料”,同时向交易所寄送纸质材料,并致电确认;
(四)联系电话:0411-84808803 樊啸涛/84808950 余家傲;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711室116023;邮箱:trade@dce.com.cn。
附件5:申请单位信息登记表.xls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