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x
客服(投诉)热线:400-020-6388|电话委托:020-22836208|出入金:020-22836209|夜盘:020-22836207
登录 加入收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通知

浏览数:3039    发布时间:2019/1/12 12:09:15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发挥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市场功能,自2019年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对客户的风险提示,保障业务有序开展。

2014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债作为国债期货保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1月11日